首页> 科技 > > 正文

【环球新要闻】海洋王: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3-07-03 18:45:53 来源:证券之星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3-05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具体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股为基数,每10股

现金分红0.7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54,588,080.82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份8,331,732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79,829,726股变更为771,497,994股。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771,497,994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7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497,99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

 咨询联系人:陈艳

 咨询电话:0755-23242666 转 6513

 传真电话:0755-26406711

  备查文件:

间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